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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

来源:拿腔作调网   作者:娱乐   时间:2025-07-05 20:40:20

财联社6月17日电,深交所对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不限制并于6月1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特定同时,对象的可跌幅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发行通知》,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转债置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次日自6月18日起实施。起设《交易细则》和《适当性通知》要点如下:一是价格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并结合涨跌幅调整,深交所对上市增设了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向不限制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特定明确了异常波动、对象的可跌幅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发行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是转债置涨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适当性要求,一方面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另一方面,实施新老划断,明确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不受影响。三是根据可转债交易机制特点及防控炒作需要,增加了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进一步加强防炒作力度。四是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五是做好与《债券交易规则》的衔接,将超过价格限制的可转债申报处理方式由“暂存交易主机”调整为“无效申报”,与其他债券保持一致,并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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