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了!深圳有大动作!安全吗?带你体验
自动驾驶车辆上路的完全风险问题,仍然是自动业内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方面,驾驶《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汽车有驾驶人的合法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上路深圳完全自动驾驶的有大验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车辆所有人、动作带体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对违法行为人的完全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自动,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驾驶管理人依照规定赔偿后,汽车可以依法向生产者、合法销售者请求赔偿。上路深圳
随着自动驾驶发展,事故责任由驾驶员逐渐转移到车辆,承保者范围从“人”,扩大到“人+产品”,车险也将发生质的变化。《条例》指出:“鼓励保险企业开发覆盖设计、制造、使用、经营、数据与算法服务以及其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全链条风险的保险产品。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或者上道路行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投保商业保险。”
商业运营进程再提速
行业发展需要城市配套
此次立法,让自动驾驶商业化的脚步也更进一步。但是未来国内城市的自动驾驶更多的将是单车智能与车路协同结合发展,这也需要城市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